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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通識教育中心Q&A

通識教育中心網頁

Q1:請問通識課程有哪幾類?
答:
九十八學年度起,通識課程必修 28 學分內規劃 10 學分為通識自由學分,學生可依自己興趣選擇學門修習。通識教育課程,基本架構區分為四大領域涵蓋九大學門,包括:語文表達領域(本國語文學門、外國語文學門)、科學知覺領域(資訊教育學門、自然科學學門、生命科學學門)、社會實踐領域(憲政法治學門、社會科學學門)人文涵育領域(歷史研究學門、人文藝術學門)。
Q2:請問哪裡可以查詢通識教育課程學門相關資訊?
答:
查詢方式如下:
(1)自九十學年度起編纂「通識教育手冊」,並提供各系於新生入學教育時發給,內容包括有當年度入學適用之課程規劃表、選課注意事項、科目學門對照表、排除課程、大一英文實施要點等,讓同學自入學始即能明瞭通識教育之內容及修課之規劃。
(2)通識教育中心官方網站內,『課程規劃』下載所屬學年度之通識教育手冊。
Q3:請問若查詢通識教育課程授課老師,哪裡可以找到相關資訊?
答:
從教務系統課程查詢教師Office Hours即可查詢教師上課時間、晤談、研究等在校時間資訊。
Q4:請問如何辦理通識教育課程抵免學分?
答:
(1)若於前一所學校已修過通識英文課程,建議優先申請抵免大一英文課程,課程名稱可洽詢通識教育中心或系辦。
(2)選擇抵免課程學門、名稱適用性,請參考通識教育中心手冊(或中心網頁查詢)。
(3)若為五專入學生,成績僅專四、專五課程,得申請抵免學分。
(4)已申請系上課程抵免學分,不得重覆申請抵免通識學分。
(5)請至學生教務系統線上申請列印個人抵免學分申請單、附件歷年成績單,紙本送至通識教育中心,審核結果請同學線上查詢。
(6)未通過抵免學分課程,請於學期修課期間補修學分。
Q5:請問什麼是通識自由選修學分?系上專業課程學分是否計入通識自由選修學分?
答:
(1)通識課程必修 28 學分內規劃 10 學分為通識自由學分,通識自由學分限修通識教育課程。
(2)自由學分必須依通識或專業不同類別分別認列計算,不可跨課程類別互為認列。即通識課程不得採認為系專業自由選修學分;系專業自由選修不得採認為通識自由選修。
Q6:請問選通識課程有哪些注意事項?
答:
(1)學生務必依據所屬學年度課程規劃修讀通識課程。
(2)大一、大二期間通識課程上下學期帶入2門,大三期間通識課程帶入1門。
(3)大一、大二學生修習通識課程每學期至多2門、三年級修習通識課程每學期至多3門,轉學生、大四以上及全學期校外實習者自三年級開始,每學期至多4門,若因特殊原因須修超過4門者,可於選課更正期間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申請。
(4)請勿重複修習通識相同課程名稱,重複修其學分將無法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(5)開設於非四年級之通識課程,仍需修習18周課程時數。
Q7:請問通識課程選課更正有哪些注意事項?
答:
(1)若課程人數已滿,即不再受理加選此課程。“課程人數若低於40人(含),即不受理退選”,欲退選之課程請自行於即時加退選時間退選。
(2)加退選課程之課號、班次、課名、時間、教師…等資料務必填寫清楚,若因學生資料填錯而加退選課程有誤,請自行負責。
(3)應備資料:日間部同學請填寫通識課程選課更正申請表(通識中心網頁>表單下載),並附當學期課表(教務資訊系統)及學生證影本or有照片的證件影本。(具照片證件,例如:健保卡、駕照等證件影本)。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填寫進修學士班「選課更正」申請表,並繳交至進修及推廣教育處。
(4) 已修過且成績及格之課程不可重複修,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,其重複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;系所排除課程請勿加選,若加選排除課程不列入通識畢業學分。
(5)為求公平原則,選課更正務必本人辦理。若本人有特殊情況無法親洽,需填委託書(通識中心網頁>表單下載),受託人僅可代理一人辦理。
Q8:請問有體育課程問題需向哪一單位洽詢?
答:
可至永裕體育館體育室,或電洽03-3412500轉2503分機詢問。
Q9.請問有軍訓課程問題需向哪一單位洽詢?
答:
可至行政大樓軍訓室(S113),或電洽03-3412500轉2306分機詢問。